上週到舊金山出差兩天,帶著一個很小很輕便的行李和筆電就上路了。其實我印象中的舊金山很冷,因為以前去過兩次,一次在一月份,那冷自是不在話下;第二次只為了要看六月的 gay parade,趕了個大早從 LA 時速90英哩一路狂飆過去,六個小時的車程到舊金山。然後當天晚上就回LA了,所以對於那邊夏季晚上的氣候已沒什麼印象,只覺得涼涼的。但是我想夏天嘛,誰需要一個厚重的行李呢,是不是?

到達舊金山時已是傍晚,我在飯店附近一家超級典型美式餐廳吃晚餐。我點了一份 patty melt,土司烤的焦了一點點,但是還是很美味。尤其當我看到久違的 jalapeno(一種墨西哥辣椒)和 Pico(醃黃瓜)的時候,實在開心的不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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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晚上睡覺的時候,我只覺得好涼,想說冷氣太強了,可是因為太累,懶的起床調整,就裹著厚厚的被子睡著了。

第二天工作結束後,我去搭我暱稱為噹噹車的 cable car。這種車很厲害,在舊金山特殊的地理環境中隨著地型彷若雲霄飛車般的上下起伏,而掛在車外的人們都不會被甩出去 XD 不過回程就有一輛滿載乘客的噹噹車卡在十字路中間動彈不得,後來來了一輛更大型的堆高機把這輛壞掉的噹噹車慢慢的推上坡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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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九曲花街 (Lombard Street) 下車。看著車輛們以龜速沿著彎曲的街道下山,兩旁都是美麗的房子,不禁又要讚嘆當初設計這條花街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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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記得上次來,這裡是否有開滿了花?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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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mbard Street 逗留了一會兒,眺望遠方港口旁被夕陽灑的一片金黃的城市,我才慢慢的走下去到漁人碼頭。遠方的金門大橋,在濃霧裡若隱若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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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竟然在漁人碼頭發現一家 In-N-Out,馬上點了一個 double double來解饞。只要有在美西住過的人,大部份會同意 In-N-Out 的起司牛肉漢堡是最最最美味的漢堡,因為它是現烤的,完全把肉汁鎖住,裡面夾的美生菜和蕃茄又新鮮的不得了,啊!!!最讓我念念不忘的漢堡,每年回到美西一定都要想辦法找到 In-N-Out 來吃。本來想拍照的,但因為太饞了,迫不及待咬了第一口才想到,索性就不拍了。

從漁人碼頭搭噹噹車要回飯店時,天氣實在很冷,我穿著一件短袖外加連帽的薄外套,竟然冷到直打呌嗦。那晚回到飯店,我才發現前一天晚上冷氣根本沒開,是室外的溫度太低了。所以,這天,我把暖氣打開了。只是覺得好誇張的氣候,白天很熱,晚上竟然冷到我要開暖氣!怎麼回事,現在是夏天耶!!舊金山不過比洛杉磯高六個小時車程的緯度,竟然氣候差這麼多?

隔天晚上我搭計程車到機場時,跟司機聊了一下,他說這就是典型的舊金山天氣,一天裡面可以經歷四個季節,有時候整天都很暖和很舒服,隔沒二、三天氣候就又改變。總算讓我經歷到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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